非法集资、假币……最高检发布惩治金融犯罪指导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以金融犯罪为主题,涉及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伪造货币、POS机套现等案件。

本批指导性案例共有3起案件,分别是: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郭嗣基、许伟伦等人伪造货币案、孙旭东非法经营案。 其中,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是涉及私募基金的新型刑事案件,对于正确区分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具有指导意义; 跨地区假币刑事案件对于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和主犯、从犯的判断具有指导意义; 对检察院开展自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扰乱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案件18万余人,起诉金融诈骗案件11万余人。非法集资。 制定并向中央有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3号》并继续协调落实,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推动完善金融监管。 18个省级检察院根据地方金融犯罪案件特点,制定并出台了21条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完善金融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提高金融检查工作效率。检察院工作机制进驻证监会检察室,重点解决问题。 引导取证、追赃、执行双向衔接等疑难问题,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 同时,检察机关要重点依法惩治非法集资、诈骗贷款、洗钱、证券期货犯罪,更加关注金融“创新”、金融黑色犯罪的动向。和灰色产业,加大刑事处罚和追缴赃物力度。 ,以优质高效履职更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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