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与“代缴”?银保监会:谨防三类养老金诈骗陷阱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罗智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首代办”、“住房养老”、“投资理财”等“套路”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 严重侵犯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金诈骗陷阱

案例一:“特工自首”陷阱

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保单信息后,通过诽谤保险产品、承诺更高回报等方式,怂恿老年人退保、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 老人落入陷阱后,不法分子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费用,甚至侵吞老人的退保资金。

案例二:“住房养老”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老年住房”的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事实上,老年人的房产被用于抵押贷款,所获得的资金被不法分子挪用甚至挥霍。 一旦资金链断裂,老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获得收入,还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

案例三:“投资理财”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支持”、“政策补贴”的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先怂恿老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回扣”,再诱导老人加大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笔资金,就携款逃跑。

针对以上三类诈骗老年人养老基金的陷阱,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老年消费者:

1、不信“偏道”,不贪“小利”,警惕防范诈骗。 一方面,不信“草率”,通过正规机构和渠道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不贪“小利”,牢记“天上掉馅饼”的道理。 另一方面,多了解金融知识,从正规渠道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其次,老年人不要被“保本高息”、“保收入”等说辞所迷惑。 正式的“居家养老”是国家实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具体来说,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继续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受益、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抚恤金,直至死亡。 老年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取得抵押房产的处分权,处分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

不法分子所声称的“老年住房”只是打着国家政策幌子进行的骗钱骗局。 老年人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老年住房,切不可被“保本高息”、“保收入”等说辞所迷惑。 避免落入陷阱。

3、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 老年人应增强理性投资理财观念,牢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种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不要被“高回报”所诱惑。回报”来进行冲动投资。 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多方把关投资项目,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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