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严厉打击区块链货币诈骗

虚拟货币套路及ICO监管漏洞

近年来,“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概念迅速崛起,各平台屡屡被冠以类似的创新名称,给非法线下理财提供了可乘之机。 业内专家指出,此类传销主要抓住了普通投资者希望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 骗局往往很复杂,投资者很容易被愚弄。 投资者应避免盲目投资,以防陷入投资骗局。

确定惯例

谨防被骗

最常见的套路之一就是以技术之名进行传销。 典型案例就是上述西安警方破获的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

第二招是空手套当白狼。 今年4月,济南警方打掉了一起打着“区块链”幌子的传销活动。 该团伙在网络上设计假虚拟盘,发行所谓“宝币”、“鬼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以礼物为幌子,向新入职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个售价几十元,然后人为地将虚拟货币的价值提高到数百元,以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加入。 通过所谓虚拟货币“贬值”的周期性波动来“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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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是“洋货为中用”、“出口转内销”。 2017年9月,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维卡币”网络传销案宣判,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 传销组织是“一币”传销组织,是从国外向中国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 其传销网站和营销模式由外国人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 第二代加密货币。

仿佛一夜之间,区块链变得非常流行,任何有关区块链的新闻都是新闻。 区块链的盛宴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享受”,而ICO一夜暴富的神话不断刺激着新投资者的涌入。

但事实上,很多参与炒作的人并不了解区块链的真正含义,而这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的炒作。 “一个月稳定30%收入”、“躺着也能赚钱”是区块链上流行的观点。 对链条的理解。 然而,与财富投机的深度联系,让区块链逐渐成为传销、庞氏骗局利用的工具。 不久前,广州天河区警方因涉嫌诈骗罪对光锥LCC涉案三人刑事拘留。 LCC及其各类“数字货币”大约有5万至8万名投资者,涉及的资金总额可能高达49亿元人民币。

穿上区块链“新马甲”的“老套路”立刻成为实现“财务自由”的捷径,但这其实只是一个骗局。 知名投资人、PreAngel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王立杰在今年3月的微信分享会上表示,更令他惊讶的是:“目前90%的区块链产品都是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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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锥 LCC 坠毁

Lightcone LCC前身为影视文化数字资产(FCC),号称通过结合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推出的区块链4.0技术,打造了全球首个影视数字区块链。 FCC的战略合作伙伴是深圳市天艺嘉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官网显示,LCC的大陆战略合作伙伴是成立于2014年的三岛集团。

LCC官网宣称首发数量为600万枚,明确表示其收益模式为“每日复利翻倍”,持有者“每天根据持有量(每日复利)增加1%至3%” ”、“拿人们日常产出的30%”、“拿6代人总持有量的1%。- 3%”。 LCC号称“单方面上涨,只涨不跌”。 短时间内,已风靡全国,拥有会员数万。

家住河南郑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邻居康宇拉入“天一嘉禾河南集团”,在目睹其他成员在团里买卖LCC币​​赚钱后,她并没有相信天上会有馅饼。 她终于被感动了。 起初,王晶晶向康宇购买了3500枚光锥LCC币,每枚价格为7.48元。 月底,她以每张11.15元的价格卖给了群友。 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续费,不到一个月我就赚了6000元左右。

然而,当王晶晶等邻居再次进来,花20万多元批量购买光锥LCC币时,危机却出人意料地降临了。 3月13日,LCC价格达到58.53元/币。 同日,光锥国际技术研发团队发布系统公告称,连续遭受外部组织的数据溢出和拒绝服务攻击,交易平台需要升级,因此交易LCC 被暂停。

此后,LCC交易并未重启。 尽管期间多次传出重新开业的消息,并且有将LCC换成珠宝连锁店(柏拉图币)的举动,但投资者的疑虑却与日俱增。 到了5月,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开始涌向广州、深圳寻找天翼嘉禾高层索要投资资金,案件随之而来。 6月中旬,广州办案民警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案件情况尚不清楚。 LCC的运营模式究竟是传销还是诈骗,只有深入调查后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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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诈骗频发

今年3月底,深圳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数千名投资者被骗3.07亿元。 本案中,涉案的深圳市普印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深圳市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 数千人陆续购买了该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通银币”),随后投资变成了泡沫。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侦查过程中,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公司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等平台公告称,该公司发行的“普银币”是以大量藏茶为抵押的虚拟货币。 每一枚“普通银币”都有等值的实物藏茶作为抵押品,投资者可以将“普通银币”放在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进行买卖,从而赚取差价。 但警方经调查发现,其买卖价格发生变化,系该公司利用投资者投资资金进行幕后操作,一度将“普通银币”价格从0.5元上调。到10元。 “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区块链也日益成为一些传销案件中的“热门目标”。 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获一起假借“区块链”幌子的大规模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超过8600万元。 据悉,该传销集团打着“区块链”旗号,利用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便利,采用聚合式传销、网络式传销的手段,进行销售。 “消费时代”3元一张的价格。 (DBTC)在线平台出售虚拟“大唐币”,并自行控制升值幅度。

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不同的是,这个组织并没有选择隐藏在社区内来躲避人们的耳目。 而是将办公室设立在一栋豪华时尚的写字楼内,并继续在网络音频平台上大张旗鼓地宣传。 此外,该团伙还斥资3万元聘请外籍男子担任子公司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扩大影响力。

事实上,像“大唐币”这样实际上是传销的“虚拟货币”案例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但目前在区块链的帮助下正在加速爆发。

早在2015年,“百川币”传销骗局就出现了——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黄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百川币”多层次金字塔型传销活动王国。 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90万多名会员,会员级别多达253个,涉及金额高达21亿元。

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恒星币”非法传销案。 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及团伙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佣金返利条件,通过“星月”引诱会员继续开发他人参与,吸纳了来自31个省份的16万余人。 4个月内覆盖全国(自治区、直辖市)会员,涉案金额近2亿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传销案也属于同一类。 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余名参与者,吸纳资金超过40亿元。

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不断上演,网上随便一搜就会发现大量相关信息。 在这些骗局中,有的发币公司几个月后就关门出走,让受害者无处维权; 一些发币公司被警方查封,组织者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谁负责 ICO 监管?

不久前,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发布了《腾讯2017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境外各类资金盘、虚拟货币、ICO项目已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要模式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28日,腾讯安全反欺诈实验室已识别出疑似传销平台3534个,参与者达3176万,每天新增识别约30个传销平台。

业内专家指出,打着“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幌子的传销骗局,主要抓住了普通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却希望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 他们的骗局往往很复杂,投资者很容易上当。 不仅如此,此类传销骗局的模式也非常容易被复制,参与过此类骗局的人今后很可能会单干。 因此,此类骗局很容易病毒式传播。

ICO是区块链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 ICO被解释为初始代币发行(Initial Digital Money Offers),也有一些文献将其称为初始加密代币发行(Initial Crypto Token Offers)。 简而言之,ICO 和 IPO 非常相似。

目前,ICO项目的参与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粹的诈骗,就是通过传销的方式让后者继续往里面投入资金,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第二类是圈钱的,虽然有项目作为背景,但没有这么值钱的项目; 第三类项目是真正想做事情的人,有少数人是想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理论上,韭葱币的价格应该由ICO项目的内在质量决定。 如果ICO项目本身没有任何实际价值,而上一个公司只是购买代币,希望下一个公司能够以更高的价格接盘,那么这种投机炒作就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业内人士表示,ICO的本质是在不受监管的环境下向公众募集资金。 这种不受监管、不受限制的ICO融资必然会成为庞氏骗局。 据了解,国家对ICO模式的监管一直在酝酿,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件事由谁来负责,性质又该如何界定? 在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下确实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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